腾达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16年12月31日,库存A产品的成本为800万元,其可变现净值为750万元,未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
2×17年12月31日该产品仍没有销售出去,但是导致A产品减值的因素已经消失,A产品的市场前景明显好转,其市场销售价格为900万元,预计销售税费为20万元,那么2×17年12月31日A产品应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万元。
大海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17年12月31日库存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预计进一步加工所需费用为45万元。
该半成品加工完成后的产成品预计销售价格为140万元,预计销售费用及税金为15万元。
假定大海公司该存货年初“存货跌价准备”账户余额为5万元。
则大海公司2×17年12月31日应当对该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万元。
2×16年12月20日,信达公司与希望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17年3月1日,信达公司应按每台62万元的价格(当时市场价格为每台65万元)向希望公司提供甲产品6台。
2×16年12月31日,信达公司还没有生产该批甲产品,但持有的A材料专门用于生产该批甲产品6台,其成本为144万元,市场销售价格总额为152万元。
将A材料加工成甲产品尚需发生加工成本共计23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2×16年12月31日信达公司持有的A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 )万元。
东方公司和西方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
东方公司委托西方公司加工材料一批(该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东方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20万元。
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税额2.6万元,支付西方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4.70万元。
东方公司用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抵偿所欠某公司的货款(所欠货款的价值小于西方公司加工的同类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则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