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8年销售商品资料如下(假定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等其他因素影响,不考虑增值税):
(1)2×18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台设备,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两年之后,甲公司将以80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设备。
(2)2×18年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成本为600万元;商品尚未发出,款项已经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6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 05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
(3)2×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A公司销售一台设备,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双方约定,A公司在2年后有权要求甲公司以80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设备。甲公司预计该设备在回购时的市场价值为200万元,远低于回购价。
要求:
甲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投资资料如下:
(1)甲公司于2×18年1月2日以现金16 000万元自乙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丙公司100%股权,并于当日向丙公司董事会派出成员,并能主导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公司就丙公司在收购完成后的经营业绩向甲公司作出承诺:
丙公司2×18年、2×19年、2×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 000万元、2 000万元和3 000万元。如果丙公司未达到上述承诺业绩,乙公司将在丙公司每一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按丙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利润的差额,以现金方式对甲公司进行补偿。
购买日,甲公司根据丙公司所处市场状况及行业竞争力等情况判断,预计丙公司能够完成承诺期利润。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丙公司在2×18年共实现净利润1 200万元,同时甲公司在2×18年年末预计丙公司2×19年、2×20年分别能够实现净利润约5000万元。
(3)由于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丙公司在2×19年共实现净利润1 400万元,同时甲公司在2×19年年末预期该趋势在2×20年将持续下去,预计丙公司2×20年能够实现净利润约2 600万元。
要求: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8年至2×19年的有关资料如下:
(1)2×18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均为0,年初未分配利润贷方余额为200万元。本年实现利润总额为500万元,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如下:
①按税法规定本年度不得予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70万元。
②国库券利息收入为20万元,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③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5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
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税法规定,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抵扣。
⑤固定资产折旧:会计核算采用直线法计算本年折旧费用100万元,税法规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算本年折旧费用150万元。
⑥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不计提摊销,税法规定本年计提摊销费用20万元,且允许税前扣除。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2×19年2月6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18年利润分配议案:按2×18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万元。
(3)2×19年3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出的2×18年利润分配方案:按2×18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50万元。
要求(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19年7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向B公司销售其自产的甲、乙、丙三种不同型号设备,合同总价款为370万元,这三种设备构成三项单项履约义务。
A公司经常单独出售甲设备,其可直接观察的单独售价为220万元。乙设备和丙设备的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A公司采用市场调整法估计乙设备的单独售价为110万元,采用成本加成法估计丙设备的单独售价为80万元。
A公司经常以220万元的价格单独销售甲设备,同时经常将乙设备和丙设备组合在一起出售,出售价款为150万元。
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A公司对此业务进行的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A公司2×19年有关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A公司1月1日购入甲公司5%的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月6日甲公司宣告现金股利100万元。
(2)A公司2月1日购入乙公司发行5年期债券,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金为1 000万元,票面利率为5%,等于实际利率。
(3)A公司3月1日购入丙公司于当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面值为1 000万元,票面利率为3%,等于实际利率。
(4)A公司4月2日购入丁公司1%的股权,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月6日丁公司宣告现金股利200万元。
下列有关A公司2×19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表述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18年财务报告于2×19年4月20日批准报出,2×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9年4月30日完成。
甲公司2×18年12月31日涉及一项诉讼案件,甲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败诉,赔偿金额估计为100万元。甲公司实际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
2×19年3月14日法院作出判决,甲公司应支付赔偿款140万元,另支付诉讼费用1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该诉讼损失在实际支出时允许税前扣除。假定甲公司各年税前会计利润均为5 000万元。
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假定甲公司不再上诉,赔偿款已经支付。
甲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