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Ⅰ 原来的控股股东甲把股权协议转让给乙,乙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8%,乙无需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Ⅱ 地方国资委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上市公司60%的股权,由于产业整合将其中40%无偿划拨给央企,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Ⅲ 某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甲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56%股权协议转让给另一地方国资控制的国有企业,两个国资企业分属不同省份国资委控制,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Ⅳ 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资导致某股东的股权比例由不足30%变成31%,可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Ⅴ 持股30%以上的投资者的股权,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A、Ⅰ、Ⅱ
B、Ⅱ、Ⅲ、Ⅴ
C、Ⅰ、Ⅳ、Ⅴ
D、Ⅰ、Ⅲ、Ⅳ、Ⅴ
E、Ⅱ、Ⅲ、Ⅳ、Ⅴ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