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在A市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于2015年2月3日成立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甲某住所即为其经营地点,税务机关在对该个人独资企业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甲某于3月20日办理了税务登记;
(2)因到B市进行临时经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B市税务机关根据其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要求提供2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3)甲某为了能够成功销售一批货物给天宇公司,为天宇公司代开发票5000元;
(4)该个人独资企业欠缴税款20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对该企业账簿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账户上确实无钱可付,但该个人独资企业放弃了天兴公司应付的一笔刚刚到期的20万元货款。经了解,天兴公司完全有偿债能力。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