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用建筑共18层,其中首层至二层均为小型商店,每层建筑面积为2500㎡,分隔成多个面积为2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饭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三至十八层为住宅区域,每层建筑面积为2000㎡。已知该建筑首层室内地坪标高为+0 .2m,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为-0 .5m,第二层平屋面面层标高为+8 .8m,建筑顶层平屋面面层标高为+50 .0m,屋顶局部凸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设施的总面积为650㎡,高度为4m。根据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建筑分类,该建筑的类别应确定为( )。
A、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B、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C、二类高层住宅建筑
D、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