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于2017年11月支付2 000万元购入非关联方N公司80%有表决权股份,控制了N公司。2017年末,M公司持有的N公司股权未出现减值迹象,没有计提减值准备。
2018年6月,由于公司战略发生变化,M公司管理层作出决议,将在一年内出售持有的N公司股票。当月月末,M公司与甲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M公司将所持有的N公司80%股权以1 700万元转让给甲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将在1年内完成。
M公司于6月末将该股权转入持有待售类别,假设预计出售费用为36万元,则6月末M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 )万元。
甲公司计划出售一项专利技术,该专利技术于2019年1月1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公允价值为430万元,预计出售费用为30万元。
该专利技术购买于2014年1月1日,原值为1 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摊销。
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专利技术2019年1月1日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 )万元。
2×18年9月3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将位于城区的办公用房转让给乙公司。合同约定,办公用房转让价款为4 000万元,预计不会发生出售费用。乙公司应于2×19年1月15日前支付上述款项;甲公司应协助乙公司于2×19年2月1日前完成办公用房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甲公司该办公用房系2×13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成本为5 88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12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至2×18年9月30日签订销售合同时未计提减值准备。
2×18年12月31日,因乙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将搬离本区域,故终止该办公楼购买合同,双方协商,乙公司支付50万元违约金,该项销售合同作废,甲公司决定终止该办公楼的出售意向。
2×19年1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合同,约定将上述办公楼以年租金400万元的价格租赁给丙公司,租期7年。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当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
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
要求:
项目 |
账面价值 |
银行存款 |
50万元 |
固定资产 |
180万元(已计提折旧50万元) |
无形资产 |
120万元(已计提摊销30万元) |
其他债权投资 |
5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5万元) |
资产合计 |
400万元 |
应付账款 |
50万元 |
负债合计 |
50万元 |
该门店的转让在当地有类似的交易,且在当前状态下,该门店可以立即转让。
(3)2×17年12月31日,销售门店尚未转让,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其他资产、负债价值不变;处置组公允价值变为340万元,预计处置费用变为15万元。
(4)2×18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办理完毕该项设备的转移手续,实际收取乙公司支付款项240万元,实际发生处置费用3万元。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