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系某公司的财务人员,于2000年6月7日从银行开出一张金额为90万元、收款人为贾某的汇票。6月9日该汇票被"六安市丰达发展公司"诈骗分子掉包骗走,并于6月12日向中国银行安徽省某行支付申请解付,中行支行在对该票据背书情况没有严格审查的情况下,轻率予以解汇,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某县支行在"六安市丰达发展公司"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开户,致使该90万元汇票款可以转到该账户,从而造成其中的60万元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