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甲、乙、丙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约定甲、乙于公司设立时即缴足全部出资,但丙分期缴付出资,于2016年12月30日前缴足。2016年12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丙尚未缴足的出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管理人不能要求丙缴纳出资,因为股东以其实缴的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B、管理人有权要求丙缴纳出资,但须等到2016年12月30日
C、管理人经人民法院的批准,方可要求丙缴纳出资
D、管理人有权立即要求丙缴纳出资,不受原出资期限的限制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