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9年7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 200万元,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进项税1.36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抵扣。当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
A、83.04
B、83.33
C、63.93
D、1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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