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4月20日。
甲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0日期间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19年1月5日,甲公司于2018年11月3日销售给乙公司并已确认收入和收讫款项的一批产品,由于质量问题、乙公司提出货款折让要求。双方协商,甲公司以银行存款向乙公司退回100万元的货款及相应的增值税税款13万元,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资料二:2019年2月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5 000万元从非关联方处取得丙公司55%的股权,并取得对丙公司的控制权。在此之前甲公司已持有丙公司5%的股权,并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目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5%股权投资初始入账金额为4 500万元,在2019年2月5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分别为4 900万元和5 000万元。甲公司原购买丙公司5%的股权和后续购买55%的股权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本题不考虑除増值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末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18年1月1日,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余额均为零。甲公司2×18年发生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17年12月20日甲公司取得并立即提供给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一项初始入账金额为150万元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处理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旧,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根据税法规定,2×18年甲公司该固定资产的折旧额能在税前扣除的金额为50万元。
资料二:2×18年11月5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票20万股,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是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金额为600万元。该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初始入账金额一致。2×18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550万元。税法规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转让时一并计入转让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料三:2×18年12月10日,甲公司因当年愉税漏税向税务机关缴纳罚款200万元,税法规定,偷税漏税的罚款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甲公司2×18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 000万元。
本题不考虑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税费及其他因素。
要求:
2×15年1月1日至2×19年12月31日,与甲公司A专利技术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15年1月1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开始自行研发A专利技术以生产新产品。2×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研究阶段,发生材料费500万元,研发人员薪酬300万元,研发用设备的折旧费200万元。
资料二:2×15年7月1日,A专利技术的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2×16年1月1日,该专利技术研发成功并达到预定用途。在开发阶段,发生材料费800万元,研发人员薪酬400万元,研发用设备的折旧费300万元,上述研发支出均满足资本化条件。甲公司预计A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残值为零,按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资料三:2×17年12月31日,A专利技术出现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1 0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5年,预计残值为零,仍按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资料四:2×19年12月1日,甲公司以450万元将A专利技术对外出售,价款已收存银行。
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费用及其他因素。
要求:“研发支出”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
对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因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暂时性差异,不应该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企业资产组发生减值的,应首先冲减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