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为中国境内居民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为自己种植亚麻,并以亚麻为原料生产纺织制品,为了扩展国际业务,在境外设立了一家子公司负责该国的纺织品销售业务。2016年A公司自行计算会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8 800 000元,营业成本5 000 000元。
(2)管理费用1 695 000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支出140 000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人员费用280 000元。
(3)财务费用900 000元,全部属于支付给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付给非金融企业的年利率为4%,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
(4)销售费用1 040 000元,包括广告费支出840 000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200 000元。另外,公司2015年末抵扣完的广告费为48 000元。
(5)投资收益740 000元,包括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0 000元、境外B国子公司分配的税后利润640 000(境外子公司缴纳并由A企业间接负担的税款为160 000元,不考虑A企业针对该项投资收益直接缴纳的境外所得税,不存在以前年度未抵免境外所得税额)。
(6)营业外支出为70 000元,其中公益性捐赠(取得捐赠票据)50 000元、因迟延交货按购销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20 000元。
(7)已经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薪金500 000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05 000元、上缴工会经费10 000元,并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支出20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东大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以2000万元货币资金投资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后因东大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拟于2017年3月终止对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投资。经对有关情现的深入调查,税务师了解到:
(1)终止投资时,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资产负债表显示如下:
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资产 |
期末数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
期末数 |
流动资产 |
4000 |
流动负债 |
1000 |
其中:货币资金 |
4000 |
其中:短期借款 |
1000 |
长期投资 |
2000 |
长期负债 |
0 |
固定资产 |
0 |
所有者权益 |
5000 |
其他资产 |
0 |
其中:实收资本 |
2000 |
|
|
盈余公积 |
500 |
|
|
未分配利润 |
2500 |
资产总计 |
6000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
6000 |
(2)东大投资有限公司终止投资有三种初步方案,具体情况为:
①注销方案:注销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支付各项清算费用合计100万元,偿还短期借款1000万元后,收回货币资金4900万元,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等于其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为1200万元。
②股权转让方案:以5000万元价格转让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股权。
③先分配后转让股权方案:先将未分配利润2500万元收回,然后以2500万元价格转让胜利特种器材贸易公司的股权。
假定上述三种方案都可行,其他情况都一致,东大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可税前弥补的亏损。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