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天津市的于某与L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在广州市签订劳动合同,直接被派往杭州市工作。
2016年5月初,于某因与L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拟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