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售价均为不含税售价,产品销售成本按经济业务逐项结转。2015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 6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 000万元,资本公积1 000万元,盈余公积600万元,未分配利润1 000万元。2015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经批准,接受乙公司投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 0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同时甲公司增加实收资本1 500万元,相关法律手续已办妥。
(2)将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收到价款98万元。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持有期间无公允价值变动。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20万元。
(4)计提经营租出设备折旧费30万元。
(5)按面值发行三年期、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利率为7%的债券2 000万元。
(6)除上述经济业务外,甲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9 8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5 000万元、税金及附加300万元、销售费用1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罚款支出10万元、税收滞纳金5万元)。
按照税法规定当年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100万元,实际发生并计入当期损益的工会经费150万元,除上述事项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也未发生递延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5%。
(7)确认并结转全年所得税费用。
(8)年末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9)年末按照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5%的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10)年末宣告分派上年现金股利500万元。
(11)年末将"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明细科目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假定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