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公司2017年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
(1)购入固定资产支付价款200万元;
(2)购入无形资产支付价款150万元;
(3)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支付价款250万元;
(4)购入工程物资支付价款50万元;
(5)支付在建工程人员薪酬20万元;
(6)支付专门借款利息费用30万元,其中资本化利息费用1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则新华公司2017年度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应列示的金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