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甲、乙、丙、丁投资成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事务由甲、乙共同执行。A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发生了下列事项:
(1)2月1日,A有限合伙企业向B银行借款30万元,甲、乙、丙私下协商后,由丙以自己所有的10辆货车设定抵押。
(2)4月1日,丁未履行任何程序,即与戊达成意向,将丁在A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戊;乙从其他渠道得知了丁戊之间的转让意向后提出反对,并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丁的财产份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