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2007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3月3日,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向银行申请"现金银行汇票"用于结算货款。
2.3月7日,与C公司签订一份彩电购销合同。该合同规定:由C公司在10日内向乙公司提供彩电100台,共计贷款25万元。双方约定以银行汇票进行支付。3月15日,C公司将100台彩电交付乙公司,乙遂向其开户银行A申请签发银行汇票。3月20日,A银行遂发出了出票人、付款人为A银行,收款人为C公司,票面金额25万元,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汇票。但由于疏忽,银行工作人员未记载出票日期。乙公司将该汇票和解讫通知交付C公司。此后,C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9月4日,D公司持该汇票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
3,3月22日,将工会经费存入其在某商业银行的专用账户,9月30日因为企业职工运动会从该账户中提取现金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现行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汇票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A银行签发的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
(3)A银行关于提示付款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对于D公司提示的银行汇票,代理银行应如何处理?
(4)乙公司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