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9年12月初,P材料账面余额90 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购入P材料102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39 000元,购入该种材料发生运输费5 000元(已取得运输专用发票),运输费用的增值税率9%,取得的保险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保险费3 000元,增值税税额180元,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2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存款付清。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70 000元,支付加工费2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 6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 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3)20日,领用P材料60 000元,用于车间管理用办公楼的日常维修,购入P材料时支付的相应增值税税额为7 800元。
(4)25日,生产领用P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 000元。
(5)30日,购入P材料5 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49 500元,增值税额为6435元,支付对方代垫的运杂费2 000元,运费进项税额为180元(取得运费专用发票),材料已验收入库,同时给对方开出一张商业汇票支付货款。另以银行存款支付采购人员差旅费1 000元、包装物押金300元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各小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2019年12月初“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600万元(各明细科目无贷方余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余额60万元。
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0日,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发出的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用银行存款为乙公司垫付运费5.45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上述款项至月末均未收到。
(2)18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并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材料验收入库。甲公司背书转让面值330万元,不带息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购料款,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补付。
(3)25日,因丙公司破产。应收丙公司账款30万元不能收回(该笔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经批准确认为坏账并予以核销。
(4)31日,经评估计算,甲公司“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科目货方余额为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条件,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