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须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
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
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
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丁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