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业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贷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利息收入6 360万元,支付存款利息2 862万元,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 272万元。
(2)发生金融商品转让业务,金融商品卖出价2 289.6万元,相关金融商品买入价2 120万元。第一季度金融商品转让出现负差58.3万元。
(3)购进各分支行经营用设备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0万元;购进办公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购进办公用小汽车一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52万元;购进用于职工福利的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2万元。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批办公设备,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506万元。该批办公设备2013年购入,按固定资产核算。 已知,金融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取得的扣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游服务,2018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旅游服务取得的含增值税收入720.8万元,替游客向其他单位支付交通费53万元、住宿费25.44万元,门票费22.26万元;并支付本单位导游工资2.12万元。
(2)将本年购入商铺对外出租,每月含增值税租金11万元,本月一次性收取三个月的含增值税租金33万元。
(3)购进职工通勤用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6万元。
(4)购进广告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
(5)购进电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2万元。
(6)购进会议展览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4万元。
已知旅游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0%,取得扣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甲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