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珠宝首饰公司,其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由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在对存货实施监盘过程中,部分情况摘录如下:
(1)甲公司拟在12月28日进行存货盘点,审计项目组也拟在该日期进行监盘。除实施存货监盘相关审计程序外,审计项目组还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确定存货盘点日与财务报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2)项目合伙人拟将存货监盘作为获取存货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认定的审计证据的主要程序。
(3)项目合伙人认为甲公司存货被盗风险较高,拟不再了解相关控制,直接实施存货监盘。
(4)考虑到甲公司存货的特殊性,项目合伙人拟聘请专业机构的珠宝专家协助实施存货监盘,并利用专家的工作结果来支持审计结论。
(5)甲公司将库房中全部存货予以盘点,但是项目合伙人从财务记录中得知甲公司存在的受托代销商品仍未销售。
要求:
(1)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逐一考虑上述事项(1)-(4),判断项目合伙人或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请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事项(1)中甲公司存货盘点日不是资产负债表日的情况,请简要写出至少两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的实质性程序。
(3)针对事项(5),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哪些审计程序。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被审计单位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遇到下列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1)甲上市公司没有披露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乙公司2015年下半年开始使用新的ERP系统,运行初期因系统缺陷导致2015年度成本核算混乱,审计项目组无法对存货、营业成本等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3)2015年,丙公司因采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以前年度投资形成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改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并确认了大额公允价值变动,但未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因丁公司连续多年严重亏损,董事会拟于2016年对其进行清算。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了2015年度财务报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清算计划。
(5)戊公司管理层不提供审计准则要求的一项或多项书面声明。
(6)A注册会计师对己公司按照不同编制基础编制的两套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审定编制基础均恰当。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第(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何种类型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并简要说明理由。
甲集团公司拥有乙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集团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确定甲集团公司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600万元。集团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集团审计策略,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乙公司为集团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其实施审计程序,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确定的组成部分的重要性为600万元,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300万元。
(2)丙公司为集团财务报表的非重要组成部分,集团项目组拟利用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对其实施审阅程序。
(3)丁公司为集团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集团项目组对其实施审计程序,确定该组成部分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为60万元。
(4)戊公司为集团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经初步了解,负责戊公司审计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不符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独立性要求。拟通过参与该注册会计师对戊公司实施的审计工作,消除其不具有独立性的影响。
(5)己公司为集团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并提交其出具的己公司审计报告。对己公司自2016年3月8日(己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至2016年3月31日(甲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可能需要在甲集团公司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期后事项,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阅予以识别。
(6)庚公司为集团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庚公司从事大量外汇套期交易,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拟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针对上述特别风险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如果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甲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时,发现甲公司财务报表存在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则以下结论中最合理的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