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对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季计算汇兑损益。
2015年7月18日,乙公司从银行借入1 000万港元,年利率为5%,期限为3个月,到期偿还本金、计提并支付利息,借入的港币暂存银行。
借入当日的即期汇率为1港元=0.9元人民币。9月30日即期汇率为1港元=0.85元人民币。
3个月后,即10月18日,乙公司以人民币向银行归还借入的1 000万港元和利息12.5万港元。
归还借款时的港币卖出价为1港元=0.88元人民币。
下列有关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