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母公司,其所控制的企业集团内20×3年发生以下股份支付相关的交易或事项:
(1)甲公司与其子公司(乙公司)高管签订协议,授予乙公司高管100万份股票期权,待满足行权条件时,乙公司高管可以以每股4元的价款自甲公司购买乙公司股票;
(2)乙公司授予其研发人员20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研发人员在乙公司连续服务2年,即可按照乙公司股价的增值幅度获得现金;
(3)乙公司自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100万股,并与销售人员签订协议,如果未来3年销售业绩达标,销售人员将无偿取得该部分股票。
(4)乙公司向丁公司发行500万股本公司股票,作为支付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的价款。
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列各项中,乙公司应当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有( )。
甲公司实行累积带薪休假制度,当年未享受的休假只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2×14年年末,甲公司因当年管理人员未享受休假而预计了将于2×15年支付的职工薪酬20万元。
2×15年年末,该累积带薪休假尚有40%未使用,不考虑其他因素。
下列各项中,关于甲公司因其管理人员2×15年未享受累积带薪休假而原多预计的8万元负债(应付职工薪酬)于2×15年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