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新城公司董事会批准了管理层提出的客户忠诚度计划。该客户忠诚度计划为:从2016年1月1日起,每10元兑换1个积分,每个积分可在未来3年内购买产品时按1元的折扣兑现。2016年1月1日,客户购买了100 000元的产品,获得可在未来购买时兑现的10 000个积分。对价是固定的,并且已购买的产品的单独售价为100 000元。新城公司预计将有9 500个积分被兑现。基于兑换的可能性估计每个积分的单独售价为1元。
2016年度,有5 000个积分被兑换,并且新城公司继续预计将有9 000个积分被兑换。
2017年度,累计有8 000个积分被兑换。预计将有9 500个积分被兑换。
2018年12月31日,授予的奖励积分剩余部分失效。
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2016年、2017年及2018年新城公司因该项业务应确认的收入并作出相关会计分录。
(计算结果保留整数)
甲公司是一家咨询公司,其通过竞标赢得一个新客户,为取得和该客户的合同,甲公司发生下列支出:
(1)聘请外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支出为15 000元;
(2)因投标发生的差旅费为10 000元;
(3)销售人员佣金为5 000元,甲公司预期这些支出未来能够收回。
此外,甲公司根据其年度销售目标、整体盈利情况及个人业绩等,向销售部门经理支付年度奖金10 000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