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孙某2012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长篇小说一部,从出版社取得稿酬50000元;因该小说再版,从出版社又取得稿酬3000元;因该小说在某晚报连载3个月,从报社分别取得稿酬1000元、1200元和16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在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70000元,在A国已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