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初企业拥有房产原值750万元,同年8月职工食堂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确定房屋入账价值为50万元。2019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
(1)当年销售卷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金额500万元,增值税额6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
(2)7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当年未计提折旧。取得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9.1万元,预计使用10年,无残值(企业未选择适用一次性扣除的优惠政策);
(3)当年卷烟销售成本共计为221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20.75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万元);
(5)销售费用10万元;
(6)当年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81.46万元,缴纳消费税202.42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8.39万元;
(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当市养老院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8)“投资收益”账户表明有来源于境外A国的投资收益27万元,该境外所得在境外按照10%的税率已经缴纳了税款;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
(9)2019年发现2018年有实际资产损失18万元符合当时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但是企业当年未扣除,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
相关资料: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为2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国内某电力生产性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2017年4月依法设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设立的当年取得收入,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该企业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2 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2 82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0万元。经税务师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管理费用”账户列支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10万元。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40万元,其中:2019年6月1日向非金融企业借入资金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当年支付利息12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30万元(通过县级政府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10万元);价值40万元的产品被盗(外购原材料成本占60%,增值税税率13%),获得保险公司赔偿30万元;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10万元。
(4)“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45万元,其中:从境内A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10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因素);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3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5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20万元。
(6)2019年1月份购进生产设备,设备投资额20万元,经过安装,2月份投入使用,该设备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10%。企业将设备购置支出一次性在成本中列支。
(7)2019年7月销售本公司的原材料一批,销售收入1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该项业务收入未反映在账务中。
(8)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0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已知: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A市甲公司占地35000平方米,其中厂内绿化用地5 000平方米,厂区外公共绿化用地4 700平方米,附属学校占地7 000平方米,其余为生产车间和办公楼用地;生产车间和办公楼房产原值560万元。公司原有接送职工上下班载客汽车4辆,整备质量为5吨的货车5辆。
2022年9月公司新征耕地5 000平方米用于扩大经营,每平方米价格0.6万元,当月签订合同并取得土地使用证;
6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价值50万元的办公楼从7月1日起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租期12个月,月不含税租金0.4万元;
2022年10月购进1辆3.0升小轿车自用,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注明不含税价格150万元,当月办理了注册登记。
(其他相关资料: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5元;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0元;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
载客汽车车船税单位税额为500元/辆,载货汽车车船税单位税额为50元/吨,3.0升小汽车的车船税单位税额为1 800元/辆)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