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公司为购建新厂房发生有关经济业务:
(1)2×11年1月1日从银行取得专门借款用于建造厂房,专门借款本金5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5%,每年付息到期还本。
(2)2×11年1月1日从银行取得一般借款7 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每年付息到期还本。
2×11年4月1日从银行取得一般借款3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每年付息到期还本。
(3)2×11年发生有关业务如下:
①1月1日,工程正式动工兴建;
②2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6 800万元;
③3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4 500万元;
④4月1日,因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停工;
⑤8月1日,工程重新开工;
⑥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1 200万元;
(4)2×12年发生有关业务如下:
①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800万元;
②3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1 200万元;
③5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900万元;
④7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500万元;
(5)2×12年9月30日,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6)公司按年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每年按照360天计算,每月按照 30天计算)。闲置专门借款资金均存入银行,假定存款年利率为3%,并按月计息,于年末收取利息。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