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宝莱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1年7月5日,从甲公司购入A材料4000kG,单价5元,B材料3000kG,单价10元,价款共为5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代垫运杂费7700元,其中运费7000元,当即将一张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甲公司,金额66200元,但材料尚未到达。7月18日,该公司所购A、B材料已经全部到达并验收入库。
假设运费可以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运杂费按两种材料的重量比例进行分配。
(二)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对以下5个问题分别作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