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公司2013年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产品一批,价款为60000元,增值税为102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8000元。
(2)购入原材料4000元,增值税68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3)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为3400元,设备当日交付使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4)以银行存款归还短期借款5000元及本月借款利息450元。
(5)经核实某供货商已经破产倒闭,银行账户也已注销,以前年度所欠该供货商的货款10000元,无法支付。
要求:逐笔编制大丰公司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