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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 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
答 参考答案
C
文字解析
本题考核共同犯罪的认定。本题“甲、乙共谋行抢”,并没有明确说明是共谋抢劫,故不能以共同抢劫作为判断标准。甲乙二人没有形成抢劫的共同故意,此时认定为抢夺的共同故意更合适,属于共犯中“过限行为”,也就是说甲属于在共同抢夺中单独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乙没有使用暴力的共同故意,仍属抢夺罪。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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