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区公安局对王某拘留,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将其逮捕并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某系正当防卫,判决无罪。区检察院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是依法撤回抗诉。如此,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王某提出赔偿请求,请问以下哪些情况依法不应当出现?( )
- A、王某向区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
- B、王某向区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
- C、王某向市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
- D、王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参考答案 B、D
文字解析
本题首先要正确认定所给案件中,一审判决无罪情况下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作出错误逮捕决定的机关即区人民检察院,而不包括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故选项B当选;其次是刑事赔偿无诉讼问题,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对复议决定还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是刑事赔偿的最终程序,这里不存在诉讼的问题,故选项D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