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
甲企业是乙企业向银行借款的保证人,银行在得知甲企业破产情况后。决定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受偿。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丙企业由于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一再要求甲企业以部分财产偿还所欠丙企业的未到期债务,甲企业同意了丙企业的要求,并进行了清偿。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