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1年度由于失去重要的市场而对其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了重大影响。在A公司采取适当措施后,注册会计师虽认为A公司的持续经营假设合理但仍心存疑虑,为此提请A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A公司接受了披露建议。在随后评价对A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时,审计小组确定的重要性水平为200万元。
假定审计过程中,除了A公司拒绝向审计小组提供已在财务报表中列示的余额为150万元的长期投资明细账及相关资料和累计折旧项目中存在的80万元错报情况以外,审计小组没有发现A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其他错报或漏报。
综合上述情况,项目合伙人李平应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