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目标,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其他人员由会计师事务所自行拟定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2)针对合伙人的晋升建立和实施质量“一票否决”制度,要求一定期间内执业有重大质量问题的人员,不得被提名晋升为合伙人。
(3)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对关键审计合伙人进行实时监控,每两年对轮换情况实施复核。
(4)针对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在审计报告出具前,仅需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确保其内容、格式符合职业准则规定。
(5)如果审计项目需要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则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项目质量复核已在审计报告日后完成。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