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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网红主播注册登记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并以工作室名义在互联网进行直播带货活动。税务稽查部门稽查发现该主播个人微信账号和个人银行账号收取直播带货相关的款项,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要求:上述情形中,工作室或网络主播少缴纳了哪些税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以上少缴税款行为如何定性?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 A、*
答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1)少缴纳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2)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属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3)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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