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存在期初余额,预计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 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企业所得税核算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1年末对账面余额为120万元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税法规定,存货跌价准备不允许在未发生实际损失前扣除。
(2)2021年因未及时纳税申报,缴纳税收滞纳金5万元。
(3)2021年期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值为600万元,成本为5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值变动无须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2021年11月1日,甲公司因一项业务纠纷被提起诉讼,截至12月31日,该诉讼尚未判决。在咨询了法律顾问后,甲公司认为最终的法律判决很可能对公司不利,预计将要支付的金额为1万元。税法规定,与未决诉讼相关的支出应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
(5)2021年1月开始对2020年12月购置的一台100万的设备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5年, 净残值为0,会计上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规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除上述各项外,甲公司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存在差异,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