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金融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1)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属于金融 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该银行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5 300+106+500)÷(1+6%)×6%=334.30(万元),选项D正确。
(2)如果将开展贴现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判断为不征收增值税的收入,并且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该银行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
=(5 300+106)÷(1+3%)×3%=157.46(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只是税率适用错误,用3%的征收率计算,该银行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5 300+106+500)÷(1+3%)×3%=172.02(万元),得出错误选项B。
(4)如果只是将开展贴现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判断为不征税收入,该银行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
=(5 300+106)÷(1+6%)×6%=306.00(万元),得出错误选项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