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收取时应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白酒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要并入销售额征税。
(1)没收白酒逾期包装物押金1.5万元已纳税,无须重复缴纳。该白酒厂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0+(1+2)÷(1+13%)]×13%=2.95(万元)。选项D正确。
(2)如果只对收取的金额20万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没有考虑收取的包装物租金1万和包装物押金2万,销项税额=20×13%=2.6(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包装物押金处理错误,将逾期的1.5万元并入销售额,没有将收取的2万并入销售额,销项税额
=[20+(1+1.5)÷(1+13%)]×13%=2.89(万元),得出错误选项B。
(4)如果包装物押金处理错误,将收取的和逾期的都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20+(1+2+1.5)÷(1+13%)]×13%=3.12(万元),得出错误选项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