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瑞利汽车生产厂商,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年拥有职工平均160人,平均资产总额100000万元。2016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000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3000万元,税金及附加8100万元,销售费用3500万元,管理费用3000万元,财务费用900万元。另外取得营业外收入820万元以及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5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50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2310万元,已经预缴企业所得税560万元,该企业2015年有尚未弥补的亏损50万元。
该企业生产的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9%,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出租不动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12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无余额。 2017年5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对2016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
(1)12月25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10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327.6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3276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3276000
(2)按照9.5%的年利率标准向财信公司拆借资金5000万元发生利息支出475万元。企业准备的"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提供的金融企业对瑞利公司的同类实际贷款年利率为9%,而银行同期同类基准贷款利率为5.85%。
(3)企业在2016年7月1日将闲置的一处办公楼出租,每年租金收入30万元,租期3年。企业于2016年7月1日一次性收取3年的租金90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90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90万元
企业已经在租赁合同上贴印花税票5元,并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缴纳了房产税。该办公楼账面价值4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
(4)营业外支出中含有违反与汽车采购商的供应合同条款,被采购商处以违规罚款5万元、公司司机载总经理办事途中,全责造成交通事故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违章罚款2万元。
(5)营业外收入中含有企业转让专利技术的转让所得760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技术转让收入为15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为735万元,缴纳相关费用5万元;
(6)成本费用中含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上期留抵未抵扣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企业响应国家号召,招聘了部分残疾人员,2016年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费用为30万元。
(7)12月1日购入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新仪器一台,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款17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进项税额已按规定申报抵扣。企业选择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8)12月10日购入一台符合有关目录要求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支付金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
(9)销售费用中含有广告及业务宣传费1000万元,管理费用中含有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200万元;
(10)营业外支出中含该企业通过省教育厅向某山区中小学捐款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