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内的设备及配件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无国家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的,系统内的任一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无法发出报警信号,无法实现要求的联动功能的,定为A类不合格。
2验收前提供资料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定为B类不合格。
3除1 、2款规定的A 、B类不合格外,其余不合格项均为C类不合格。
4系统验收合格评定为:A=0,B≤2,且B+C≤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