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12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2月26日,与乙公司签订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销售代销商品50件,每件成本为0.8万元,当日发出商品。合同约定乙公司按每件1.5万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20%支付代销手续费。3月22日,收到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该商品实际对外销售40件。3月28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代销商品款。
(2)3月8日,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270万元,商品价目表标价为625万元。由于成批销售,给予丙公司20%的商业折扣,当日发出商品。3月17日,收到丙公司支付的款项。
(3)7月1日,向丁公司转让某专利权的使用权,协议约定的转让期为5年,每年采用预收方式收取使用费36万元,当日收到第一年使用费36万元并存入银行。该专利权的成本为45万元,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无残值。甲公司按月确认让渡专利权的使用费收入并进行摊销。
(4)11月1日,与戊公司签订协议,采用预收账款方式向戊公司销售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2万元,协议约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2万元,甲公司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按销售价格计算)。2012年12月20日,甲公司收到剩余款项并发出该批商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