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信任保护原则,该原则是对税务师事务所和涉税服务人员权益的保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有权终止业务:
(1)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2)委托人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信息的;
(3)委托人不接照业务结果进行中报的;
(4)其他因委托人原因限制业务实施的情形。
同时,关注法律责任的承担。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税务师事务所及其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