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税务师2020年2月对企业2019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企业12月份将基建部门领用的库存材料成本3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中,未进行增值税处理,由于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2019年底企业的原材料科目余额是80000元,生产成本科目余额是120000元,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是23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是400000元,假设该企业2019年度盈利,且已经结账,企业按“比例分摊法”计算错账调整金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按比例分摊法计算的分摊率为4%
- B、原材料应分摊的数额为2880元
- C、在产品应分摊数额4320元
- D、库存商品应分摊数额为9200元
- E、调账时“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方调整16000元
参考答案 A、D、E
文字解析
分摊率计算:
分摊率=30000÷(120000+230000+400000)×100%=4%
计算各环节的分摊金额:
在产品应分摊数额=120000×4%=4800(元)
库存商品应分摊数额=230000×4%=9200(元)
销售产品成本应分摊数额=400000×4%=16000(元)
调整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生产成本 4800
库存商品 92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