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6月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高档香水精,海关审定的货价330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15万元、运输费30万元、保险费5万元。
(2)采取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高档香水,6月6日双方签订销售合同,6月10日预收50%含税货款113万元,另收取包装费8 500元,6月14日发出高档香水,6月17日收取余下含税货款113万元。
(3)销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该设备于2017年3月购入。
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