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该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020年10月,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60%出售给非关联方,取得价款32 000 000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甲公司无法再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投资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出售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8 000 000元,其中投资成本39 000 000元,损益调整为4 500 000元,其他综合收益为3 000 000元(为被投资单位的其他债权投资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为1 500 000元;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 000 000元。
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