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教学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所谓“直观教学原则”,是指在教学时应用各种直观手段,使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感知和已有经验,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获得生动表象;同时引导学生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进行分析、综合和抽象概括,全面深刻地理解概念、规律和原理。教师要认识到直观仅仅是一种教学手段而不是教学目的。不要为直观而直观,避免直观的形式化、庸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