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的处理包括:
(1)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2)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
(3)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4)购货方因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再加收滞纳金。
选项AB均不符合对购货方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