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拟设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实物作价出资3万元;
乙、丙为有限合伙人,各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
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 000元;
A企业定期接受审计,由甲和乙共同选定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A企业的盈利在丙未缴纳5万元出资前全部分配给甲和乙。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