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棉纺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3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516 000元(全部为工资),该企业2012年3月份发生的有关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1日,企业租入房屋4套供管理人员免费使用,月租金共计12 000元,每月末支付租金,企业于当月3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租金12 000元。
(2)5日,从月初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企业代扣由职工承担的个人所得税8 900元(尚未缴纳),为职工代垫的家庭医药费5 000元,通过银行转账实际发放工资502 100元。
(3)24日,企业以其生产的毛巾被作为福利发放给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职工,该批毛巾被市场售价总额为45 000元(不含价格),成本总额为30 000元。
(4)31日,本月各部门工资计算结果如下表: 2012年3月份部门工资计算简表
假定该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计提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住房公积薪金的计提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