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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北京某教学楼工程,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面积22000m2,由于地质条件的原因,底板留设了后浇带,工程于2008年5月7日开始施工,计划2009年8月15日竣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地下部分基础及结构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了验收。
事件二:在地上框架结构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对模板的安装偏差、预埋件位置以及轴线位置和支撑系统进行了详细检查之后进行下一道工序。
问题:
 1.事件一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正确做法。
 2.地基与基础分部包含哪些分项工程?
 3.事件二中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项,哪些属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 A、*
答 参考答案
A
文字解析
1.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不妥。
正确的做法是: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2.地基与基础分部包含的分项工程有:
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防水。
 3.属于主控项目的是:轴线位置和支撑系统检查。
属于一般项目的是:模板安装偏差和预埋件位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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