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应收乙公司账款100万元,已知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按照当时估计已计提坏账准备20万元。
2019年3月10日,甲公司获知乙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向法院申请破产,且乙公司资不抵债的事实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
甲公司估计应收乙公司的账款80%无法收回。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其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9年4月10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其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19年4月5日完成。
下列各项关于上述事项对2018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影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